今晚看了virushuo的两篇讨论盗版的文章(1,2),由此思绪万千,特写此文算是对virushuo那两篇的回复吧。在这里我不想谈论盗版的对与错,只是将自己多年从事软件行业以及通过书刊杂志媒体网络等信息综合起来形成的自己的一个盗版观展示给大家,是对是错大家自己有谱就行。
盗版意味着什么?盗版就是侵犯了知识产权,那什么是知识产权?说简单,知识产权就是来描述用大脑生产出的东西的所有权,知识产权这个词是从发达国家那里出来的,为的是发达国家保护自己的东西以免让发展中国家轻易获得技术更新,这看起来更像是一种垄断权——对于智慧活动的垄断。侵犯知识产权最严重的并不是软件行业,而是像制药业这样的高知识结晶的产业,现代科技虽然日新月异,但是在制药业,其研发过程和中国古代的神农尝草没什么两样,任何一个新药品从研发到产出都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付出人力物力和智慧结晶的,而产品推出后,药方如果轻易让其他厂商得到,立马就能仿造。知识产权的诞生对于制药业这样的组织来说意义非常大,但是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的过度扩张,知识产权这个概念创立之初的宗旨已经改变:知识产权的目的已经从保护公众利益变为保护知识创造者的利益。
知识属于全人类的财宝,但是从工业革命爆发资本主义诞生后,受崇尚个人利益为主的资本主义思想影响,知识越来越多的被私人化、少数人占有,有人已经研究得出结论,人类创新的数量在1878年达到顶点,随后受到世界范围动荡影响一直下滑,但是从上世纪50年代后全球又一次进入安定期,计算机的诞生爆发信息革命,但是信息革命并没有给人类创新带来新的增点,究其原因,有很多人认为现行的法律和制度太多,限制了创新,仔细想来也不无道理,诺贝尔发明了炸药,那是积累了很多人的知识结晶后才有的成果,起码他能免费查看元素周期表,如果诺贝尔发明炸药后把配方谁都不给看,那我想至少不会发生轰轰烈烈的两次世界大战。所以,从知识等于文明到知识等于商品这个转化过程,是阻碍人类发展的一个大障碍。再往下衍生,其实也说明知识产权保护越好越是阻碍了人类文明进步的步伐,原因就是知识越发展越复杂,所依赖其它知识的比例更大,以往知识是免费砌墙的,越砌越高,现在每一块砖都不能免费了,都需要你付费买砖,而当你买来了你所需的砖并研究出成果,那你就无法让你研究出来的这块砖免费,你会用更高的价格向外卖,恶性循环啊。
外国已经有很多人发现了这个弊端,所以开始推崇知识无国界的共享,自由软件和开源软件都应该属于这个范畴,他们把属于自己的知识产权的产品拿出来免费共享给大家,大家可以自由使用,如果感兴趣也可以为其做贡献,所有的这些都围绕着知识共享的理念,但是我不看好它们,因为它们只是少数人一厢情愿的产物,在商品社会,任何东西商品化你才能有钱赚才能吃饱肚子养家糊口,我不知道自由软件和开源软件作者的主业是什么,是不是也和我一样,编写有产权的软件维持生计,然后再业余时间写自由或开源软件?真正地想做到知识的共享,大家都Free,那只有推翻现有的商品社会制度才可以,或许共产主义才是Free&Share的温床,起码现在这个资本主义和现行的社会主义都不是。有人会提出软件可以靠提供服务来养活自己,拿这和有产权的软件有什么区别?一个是把TCO(总拥有成本)包含在内卖给你,另一个是先让你使用,然后再慢慢和你算TCO的帐,这些只是表皮的变换,而不是根本的质变。
当然,软件不是纯知识创新的东西,软件虽然含有知识的结晶,但更多的呈现给大家的是作为生产工具的一面。但是,你要研究软件的成本就要考虑一套软件究竟有多少价值含在内,1+1=2虽然是先人们免费共享给大家的知识,如果要收知识产权费,那所有的的软件都要上缴这个费用。再比如,如果所有知识都有产权保护,那你从广告商那里买一张广告创意图,这张图不但含有设计者的创意知识价值,还得有他买的photoshop软件和操作系统的一些成本,而这个photoshop又含有自己的成本以及购买程序编译工具的成本,层层推断、往下深究……一直推断到1+1=2才能算出一个软件包含的所有价值。
软件、音像制品等所有数字产品是个非常特殊的东西,它和以往的所有产品都不一样,它天生具有非常好的易复制性,在数字产品诞生以前,任何产品的生产成本和其生产数量成正比关系,但数字产品却是反比,卖得越多成本率越低。导致这种现象的根源就是数字化的东西可以无限制的拷贝。生产出第一套软件是需要非常多的人力物力,但是同一个版本的第二套只需要执行简单的Copy就能生产出,而第二套生产过程只有那一点点的磁盘占用空间才是它自己的独立核算的成本,而其他成本都是从第一套软件中划分过来的。这就是数字产品的不公平价值观。
说了这么一大段并没有提到盗版,这是想告诉大家,想要了解盗版必先了解盗版产生的根源。
- 根源之一就是数字产品本身的可复制性,这个我上段已阐述
- 根源之二是软件厂商在核算软件价格时对软件成本计算的不准确性导致价格过高,有哄抬市价之嫌,在市场利益驱动下,自然会有盗版者出现,这是市场规律自然导向,并不是属于道德范畴,道德是什么?道德是社会的制度,法律是国家的制度,法律是道德的下线。你不能把法律鞭长莫及的东西就归类到道德范畴,况且,知识产权这个怪物到底正不正确只有历史能证明。
- 根源之三我自私的认为很大程度是如微软这样的行业垄断者的经营策略导致。我不清楚在Linux下软件的破解是怎么样的,但是在Windows下,操作系统作为软件的工作平台,它本身有太多的缺陷,现行的很多windows软件包括windows自己都可以被破解,因为这都是windows执行文件PE格式本身含有缺陷,但是PE格式从win3.1经过大升级后往下的版本都没有大的改动,软件被人破解,作者都去埋怨破解者,但是没有人去埋怨微软为什么让我编成的软件可以破解,winrar加密过的压缩包除过暴力破解外,至今没有任何一人可以破解它,就是因为这个压缩包本身含有世界公认的加密技术,密钥的复杂性使得压缩包很难被“盗版”,如果程序编译后的执行文件,即最终的软件产品本身也含有一套类似加密的无人可破的机制在内,那所有软件只要使用这个公共认可的加密机制,软件就无法被大范围盗版,所以说微软是盗版的罪魁祸首也不为过。
盗版的产生根源我自己认为就是上面所说的这些,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我自己也没有好的答案,但有三种可能:一、软件的价格非常低,市场价值规律的存在会推动正版化;第二、修改现有计算机软件理论,从Copy和编译上下手;第三、知识无国界共享,推翻或修改现有知识产权的根基理论。
PS:以上纯属个人观点,让个看官们贻笑了。